一、工伤申报期间工资谁发
1.正常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确定:一般会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来确定。
3.单位未依法支付的处理:若单位在此期间不支付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例如,小李在工伤申报期间,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小李就可以通过上述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自己能按时拿到应得的工资待遇,保障工伤治疗期间的生活。
二、工伤申报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工伤申报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过错性辞退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工伤申报期间则享有解除权,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也可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三、工伤申报期限多长时间完成
1.单位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注意,超过申报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除非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
在工伤申报期间工资由谁发放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除了明确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你对工伤申报期间工资发放的具体计算方式、时长界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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