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书下来会给单位吗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将工伤认定书送达给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一般来说,单位会收到工伤认定书。这是因为单位是工伤认定申请流程中的重要参与方之一,了解职工工伤认定情况对其后续处理工伤待遇等事宜至关重要。职工一方也会得到送达通知,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也有权知晓认定结果。而工会组织收到认定书,有助于其监督单位在工伤处理中的各项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以,工伤认定书通常会同时向这几方送达,单位肯定会收到。
二、工伤认定书不在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丢失可按以下办法处理。首先,可前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查阅、复印其留存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该部门有义务提供相应材料。
若需证明工伤事实,可搜集其他相关证据,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工伤情况。
此外,在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等需工伤认定书的事项时,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请求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证明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后续流程中不受影响。
三、工伤认定书时间超过一年有效吗
工伤认定申请一般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常情况下,超1年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决定可能无效。但存在特殊情况,如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例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
若超1年申请工伤认定,需具体分析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况,以确定是否有可能获得有效认定。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是会给单位的。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这是法定程序,旨在确保双方都知晓工伤认定结果。如果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不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义务,比如不支付工伤待遇等,职工该如何维权呢?还有,若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又该采取什么措施呢?要是你在工伤认定及后续流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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