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可以领取什么补助
工伤保险可领取的补助如下:
1.医疗费用报销:用于支付工伤治疗所需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可以不记名吗
工伤保险一般是基于劳动关系,以用人单位为参保主体,参保时需提供职工的相关身份信息等资料,并非不记名。
职工发生工伤后,其权益保障需准确对应到具体个人。通过记名参保,才能精准认定工伤职工身份,确定其应享受的工伤待遇范围和标准,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支付、伤残津贴发放等。
若不记名,无法准确核实工伤职工身份及劳动关系,易引发保险权益认定不清、冒领骗保等问题,严重损害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及真正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所以,工伤保险参保是记名的,以确保制度公平、有序运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工伤保险可以转移到外省吗
工伤保险关系一般不可以转移到外省。
工伤保险遵循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职工在不同统筹地区就业,原则上应分别参加工伤保险,而非转移已参保的工伤保险关系。
不过,在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其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等会有相应规定。若职工在原参保地发生工伤且需长期异地就医等情况,可申请在参保地以外就医,相关费用按规定报销。总之,工伤保险关系本身通常不进行跨省转移,而是通过相应政策保障职工在异地工作期间工伤保险权益的落实。
当我们探讨工伤保险可以领取什么补助时,除了基本的医疗费用报销外,还有其他重要方面。比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还能依据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要离职,还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补助能在职工工伤后给予经济上的有力支持。你是否对工伤保险补助还有其他疑问呢?要是对于补助的领取流程、标准等问题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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