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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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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0 · 1642人看过
导读:劳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约定仲裁事项超出法定范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一方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且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无效时,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诉讼等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如下:一是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如将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事项约定仲裁,仲裁协议无效。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因其缺乏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效力不被认可。三是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仲裁协议无效。此外,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也无效。若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含什么

劳动仲裁协议无效情形主要有: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的,这类协议违背一方真实意愿且危害国家利益,应认定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若当事人合谋通过协议谋取不当利益,侵害他人权益,协议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表面是劳动仲裁协议,实际用于违法活动,不具法律效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协议内容违反公序良俗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应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这是基本要求,违反则协议无效。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以及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仲裁范围的协议也无效。

三、劳动仲裁协裁决结果要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裁决结果的作出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 一般来说,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是终局裁决,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于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还可向法院起诉,进入一审二审等程序,时间会更长。 需注意,各地仲裁机构的案件量、工作效率等会影响实际作出裁决的时长。

在探讨劳动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多种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况。然而,劳动仲裁协议无效后,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有效,双方之前基于该协议的行为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等。这些问题可能会让当事人感到困惑。若您在劳动仲裁协议相关问题上,包括协议无效后的一系列疑问,仍存在不解之处,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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