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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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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9 · 2327人看过
导读:岗位撤销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处理规定如下: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月工资后可解除,此为法定程序。同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不满半年付半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违法解除则按补偿标准二倍付赔偿金。
岗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岗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岗位撤销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首先,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基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定程序。

其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岗位撤销后经济补偿如何规定

岗位撤销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岗位撤销后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岗位撤销后,员工权益保障如下:协商变更岗位: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若能就新岗位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协议。支付经济补偿:若无法协商一致变更岗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优先留用权: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的员工,在岗位撤销时具有优先留用权。用人单位应优先考虑安排其到其他合适岗位。法定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自身权益受损时,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当遇到岗位撤销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时,用人单位要遵循上述法定程序处理。这其中涉及到经济补偿和违法解除的不同赔偿标准等关键要点。比如,劳动者可能会关心经济补偿的计算是否准确,或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时自己能争取到怎样合理的赔偿。如果您对岗位撤销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违法解除的赔偿细节等还有疑问,不要彷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为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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