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解除分多种情况。协商一致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解除协议即可。
劳动者可单方解除:预告解除,一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下,可随时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错性解除,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非过错性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劳动关系也会终止。具体解除需依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是否合法合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拒收法院传票
通常不存在合法的拒收法院传票情形。法院依法送达传票是保障诉讼程序正当性的重要环节。
若当事人恶意拒收传票,法院可通过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完成送达,不影响诉讼程序推进。比如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传票时,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公告送达则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所以,积极面对传票,按时参加诉讼,才是正确做法,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利后果。
三、什么情况下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实体请求权予以否定的判决。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比如其主张的合同关系根本不存在。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像诉求赔偿缺乏相应法律规定的赔偿事由。
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且被告提出时效抗辩。
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不具体,导致法院无法确定其诉求指向。
原告主张的权利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实现,再行起诉属于重复诉求。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若原告有新证据或新情况,可在法定期间内另行起诉。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这其中存在多种情形。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关系。此外,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能解除。还有,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法定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保该如何处理?经济补偿又该如何计算?这些相关问题你是否有疑惑呢?若有,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消除你的困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