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解除日期应该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解除日期的确定需依具体情形而定。
若协商一致解除,以协商确定的日期为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符合法定程序且送达解除通知的,送达日为解除日期;若存在工会前置程序,工会复函同意的日期与送达日共同确定解除日期。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通知期满日为解除日期;即时解除的,解除通知到达用人单位之日为解除日期。
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期满日为解除日期;用人单位破产等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法定事由出现之日为解除日期。
在解除日期有争议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由裁判机构依据证据等综合判定。
二、劳动合同解除倒休该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解除时倒休的赔偿需依具体情形而定。若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合同,对于未休的倒休,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报酬。
计算方式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例如,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日工资约为5000÷21.75。倒休天数乘以日工资再乘以200%就是应得赔偿。
若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就倒休进行赔偿。但存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仍需对倒休等进行相应赔偿。关键在于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相关证据,以准确计算赔偿数额。
三、劳动合同解除有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解除是否有违约金需分情况看。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此外,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也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解除日期的确定关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诸多权益。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解除日期以劳动者实际离开工作岗位为准。又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日期从劳动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之日起计算。若你对劳动合同解除日期的确定还有疑问,比如遇到复杂的解除情形不知如何判断,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解除后的相关权益保障等问题,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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