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如何判定的
刑法中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明确规定。若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拖欠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者拖欠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此罪不仅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还应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农民工若遭遇恶意拖欠工资情况,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还有啥判定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定标准如下:
首先,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应支付劳动者报酬却不支付。
客观方面,有两种情形:一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最后,需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若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刑法对恶意欠薪致农民工自杀如何判定
恶意欠薪致农民工自杀,可能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刑法》第276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农民工自杀可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量欠薪金额、欠薪时间、是否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等因素。若能证明欠薪行为与农民工自杀有因果关联,欠薪者可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同时,受害者家属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欠薪者赔偿损失。
当我们探讨刑法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如何判定的时候,要知道这不仅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若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的,就可能触犯刑法。比如在一些案件中,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些情况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拖欠。而且,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还可能会面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劳动者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工资。你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判定还有疑问吗?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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