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诉讼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诉讼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需注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只有属于上述范围内的,劳动仲裁机构及法院才会受理。这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争议能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劳动仲裁诉讼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诉讼不受理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不属于受案范围:不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内,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等,仲裁委和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2.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该时效申请,若无正当理由,仲裁委可能不受理。
3.主体不适格: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不是劳动争议的适格主体,例如,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主体提起仲裁。
4.已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时超过15天的法定起诉期限,法院将不予受理。
5.重复申请:就同一争议事项已经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并作出处理,又以相同理由重复申请的,仲裁委不予受理。
三、劳动仲裁诉讼中哪些争议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诉讼中,以下常见争议不予受理:
主体不适格:一方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如家庭保姆与雇主间纠纷,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
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例如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等。
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无正当理由超过此时效申请,可能不受理。
重复申请:就已经过仲裁或诉讼处理且生效的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不予受理。
当探讨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有哪些时,除了正文中提及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后,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就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劳动仲裁受理后,具体的裁决流程也是大家会关注的重点,包括如何提交证据、仲裁庭如何审理等。如果您对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相关的时效、流程等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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