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动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有哪几项
通常而言,当职工自动提出终止雇佣关系时,他们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贴。
然而,若雇主未能依照与其所签署的劳动合约中约定的相关条款,为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条件,或是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职工应得的薪酬,亦或是未能依法负担起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费用等义务,从而迫使职工不得不选择自动离职的话,那么雇主就有责任向该名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将根据该名职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职工,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职工,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主动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赔偿款,依照被雇佣者在现公司服务的时间长度来决定具体金额。
具体赔付方式为:
每服役满1年就需支付1个月份工资的标准金额。
6个月以上未满一年的员工按照一年计算;
少于6个月的,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款。
对于月薪超出用人单位所在直接管理市、所设置的省级市政府公布的本地范围上一年度员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员工,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标准将依据员工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而定。
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时间最长可达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主动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一般是多少
在正常的员工解雇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并无关于薪资赔偿问题的具体条款。然而,如果发生了如下几种特殊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良好的工作环境;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的薪资待遇;再者,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而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最后,如果用人单位采用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使得对方在无法真实表达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无效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将根据员工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将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年限不到六个月的员工,用人单位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其半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经济补偿。所谓的“月工资”即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职工主动离职通常无赔偿,但若因雇主违反劳动合同,如未提供保护、欠薪或未缴社保,迫使离职,雇主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