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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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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2529人看过
导读:兼职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获得相应薪资待遇,这违反了法律规定。按照相关法规,非全日制用工不允许签订试用期条款,故兼职的试用期设定无效。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应按正式兼职工资支付。因此,兼职约定试用期不付工资是违法行为。
兼职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

一、兼职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

在兼职试用期内,未给予员工相应薪资待遇的行为显然违反相关法规

首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双方当事人均不可签订试用期条款。因此,在雇佣兼职人员时,设定试用期的做法实属无效。

此外,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起,便应按照正式的兼职工资标准进行支付。因此,在兼职工作中约定试用期且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如兼职工作)的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此外,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按照正式的兼职工资发放。因此,即使是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遇到试用期不给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尝试通过和平沟通解决问题,如果无效,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兼职试用期不给工资是合法行为吗?

首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全职员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均无权设定试用期,这也是对于聘用兼职工人必须遵守的原则。

因此,用人单位在招揽兼职人员时,慎重签署的任何含有试用期条款的合同或约定都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我们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在与员工正式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起,就应按规定准时向他们支付正式兼职工作所获得的相应报酬。

因此,那些试图在兼职或者兼职工种中签订含有关于试用期但无具体薪酬的条款的做法显然是非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兼职试用期内,未给予员工相应薪资待遇的行为显然违反相关法规。

首先,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双方当事人均不可签订试用期条款。因此,在雇佣兼职人员时,设定试用期的做法实属无效。

此外,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刻起,便应按照正式的兼职工资标准进行支付。因此,在兼职工作中约定试用期且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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