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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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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4572人看过
导读: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申请时间在后(含)的,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申请时间在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多少钱

一、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

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申请时间在7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有多少钱

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金额设定,主要取决于投保者缴纳保费的年限。针对尚未达到五年缴费时间的情况,我们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向您提供补贴;当满足五至十年的缴费时长以后,我们会将发放比例提升至最低工资标准的75%;倘若缴费时间已超过十年但未满十五年,我们会选择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作为发放标准。请您知晓,我们所提供的失业保险金乃是一项法定的基本生活保障,它旨在保障您在失业期间的经济来源。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期限处在第一至第十二个月份之间的参保人员,其每月可以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1510元上调至1600元;而对于那些领取期限在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份之间的参保人员,他们每月可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亦从原来的1470元上涨到了1560元。若失业保险关系需要进行跨省转移接续,且申请时间在后(含)的情况下,则按照新的标准来确定所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反之,如果申请时间在前,那么就按照原先的标准来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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