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市收银员被老板扣工资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超市收银员忘了收顾客的钱怎么办?
以违法行为来说,对于故意导致超市收银员跑单这种行为,将会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而若是由于严重疏忽所引发的跑单情况,那么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赔偿。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本人有过错以致可能对我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司将有权依据与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虽然工作日的长度有所不同,但只要雇员为所在企业确实地进行了工作活动,该企业就有义务支付与之匹配的薪资待遇。倘若贵公司未能依照承诺准时支付员工工资,那么您作为劳动者享有权利向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申请。此举是对您劳动权益一种有力的保护方法,也是为了确保您能够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在此,我们要提醒您,您所付出的劳动理应获得充分的尊重和应有回馈,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拖欠或者无视。若您不幸遭遇上述问题,务必立即采取行动,坚决捍卫自己的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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