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约定管辖有效吗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是否适用约定权限的问题,法律有着明文、严格而明确的规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
就仲裁程序而言,应由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至于诉讼程序,则应由用人单位的具体注册地址或签订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场所所在地区级的基层人民法院作为被告方享有裁判权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合同约定哪个月份不得离职还可以离职吗
在劳动合同中,如有约定任何特定月份不得离职,这并不影响劳动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离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当您尚未度过试用期时,仅需要提前向雇主告知并获得其同意,即可合法解除这份工作。
然而,若您已成功转为正式员工,就必须提前三十天向雇主提出辞职申请,这同样是合法的离职方式。因此,无论何时进行离职操作,只需遵守规则,提前预先通知雇主,便能够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益,无需等待在规定的禁止离职的月份内发生。然若违反上述法律条款,没有提前告知雇主,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可能面临赔偿违约金的状况。因此,在考虑调换工作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严格遵循所有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管辖权限,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处理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其中,关于仲裁程序的管辖原则为,按照劳动合同的履行标的所在地或者用人单位的总部所在地,由当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及裁决;而对于诉讼程序而言,其管辖区域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所在地区域或者劳动合同的履行标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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