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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因病被辞退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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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2449人看过
导读:试用期内因病被裁员违反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要求双倍赔偿。若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原工作,雇主应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薪资后终止劳动关系。过渡期间,雇主需按在职时间支付经济补偿金,满一整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试用期因病被辞退有补偿吗

一、试用期因病被辞退有补偿吗

若试用期内处于疾病疗养期时被裁员,是明显地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项下的入职规则,作为员工可据此有权要求雇主进行双倍金额的经济赔偿补偿。

然而,若劳动者病休养并超出规定的医疗期范围后,已无法胜任原先的职位工作,即便雇主试图重新为其安排其他相关工作,同样无法胜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劳动者或另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给到劳动者之后,方可正式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在此过渡期间里,雇主仍需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就职时间的总长度,以每个满整年时间即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给到劳动者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六个月但还未达到一年时间的,就予以算作一整年;不足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资一样吗

差别颇为显著。所谓试用期,实质上乃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设定的旨在加深彼此了解与选择的周期性审查期,其时长通常不会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试用期被视为劳度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若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该试用期便无法生效,视为无效时期,此时,合同期限即为实际雇佣期限。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试用期内劳动者的薪资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类岗位最低档次薪水或劳专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薪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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