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职后工资是不是立即结清
当劳动者提出离职时,工资通常需在劳资双方解约或合同终止当天进行清算支付。
然而,若劳动者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天向雇佣方以书面方式声明离职意愿,其与公司的劳动合约将在满三十天后自动终止。另一方面,如果员工依法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雇佣方决定予以解约,那么雇佣方需在收到此解约通知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后与其结束雇佣关系。对于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请求该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尽管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后工资应立即结算,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具体的结算时间仍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建议员工在正式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离职后工资不发怎么办
当职员离开工作岗位而未能得到应得的薪酬时,他们有权采取多种途径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途径包括:
1、向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分进行投诉;
2、登记入调解组织展开内部调解;
3、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争议;
4、通过法律诉讼渠道伸张自身权益。详述如下:如遇公司无故拖延薪资发放,雇员与其进行交涉无果后可向劳动行政监管机构反映情况。倘若雇主违反国内相关法规,未按时全额打给员工劳动酬劳,则该员工有权通过向劳动行政监管机构上报投诉,该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置此事。若雇主未按劳动合同中注明或国家规定之期限以及标准向员工支付劳动酬劳,由劳动行政监管机构敦促雇主必须支付劳动酬劳;若所支付薪酬低于本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者,需补足不足部分;若逾期仍未支付,将处以其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赔偿金。采用此种投诉方案的优势是:一旦雇主接到了劳动行政监管机构发出的处理指示,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在面对劳动行政监管机构的压力之下,雇主便可能会迅速履行义务,及时支付雇员应得薪水。如此一来,雇员或许能够以最低的时间成本和金钱开支解决薪酬拖欠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在开始职业生涯之前,务必与雇主进行详细而明确的沟通过程,以此来保证薪资待遇能够准时并且准确无误地结算出来。当然,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例如当劳动者因为个人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了财务上的损失时,雇主就有可能依照先前的合约协议,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扣减。总而言之,虽然我们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需要劳资双方共同协商,以便找到最优的解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