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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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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2575人看过
导读:员工考核未达标,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达标可立即解聘,无需支付补偿费;试用期后,经培训和调整仍无法适应职位,雇主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费。
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若经评分鉴定未达任职要求者,雇主有权依合法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这个问题,若在试用期间评定不能达到岗位标准,那么雇主有权立即解聘,且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费;

然而,当试用期结束之后,若员工依旧无法适应该职位,经过必要的培训及职位调整之后仍然表现不佳,此时,雇主方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金吗?

如果是因为试用期的考核不合格,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过了试用期后对于单位的考核不合格没有通过的,则单位还需要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如果在此之后还无法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未进行调岗或者进行培训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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