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怀孕女职工有哪些赔偿
在此强调,对于孕妇员工的解聘行为,应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的违法操作,用人单位须支付给孕妇相应的个人赔偿金,即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金额。
其次,关于经济补偿的给付方式,将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进行核算,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以一年为基准进行计算;
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退怀孕女职工有哪些赔偿
1、辞退孕妇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孕妇个人赔偿金,也就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辞退怀孕女职工有哪些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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