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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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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210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例如:北京市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代通知金标准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具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等情形的,单位可以向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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