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签完劳动合同不想干了算违约吗?

签完劳动合同不想干了算违约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7709人看过
导读:签完劳动合同不想干了不算违约。实际上不管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还是劳动合同签订完毕之后做,不想要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之下,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请求,都是可以的,不存在违约这样的一种说法。
签完劳动合同不想干了算违约吗?

一、签完劳动合同不想干了算违约吗?

签完劳动合同不想干了不算违约。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不算违约。如果未签订专业技能培训协议,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

2、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

在现实生活当中劳动合同和普通的合同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因为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着违约的说法的,这也就意味着劳动者想要离职的,那么提前30天的时间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办理离职登记的手续了。但是在特殊情况之下,也是适用劳动合同违约金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合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合同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