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辞退纠纷诉讼中员工如何举证呢?

辞退纠纷诉讼中员工如何举证呢?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2821人看过
导读:举证责任一: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1、劳动合同;2、工资条、工资单、工资发放存折;3、社会保险凭证;4、胸卡、门禁卡等。举证责任二:被辞退的事实,在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要想打赢辞退案件,还必须要证明单位确实辞退过员工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辞退纠纷诉讼中员工如何举证呢?

举证责任一:存在劳动关系

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1、劳动合同;2、工资条、工资单、工资发放存折;3、社会保险凭证;4、胸卡、门禁卡等。

举证责任二:被辞退的事实

在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要想打赢辞退案件,还必须要证明单位确实辞退过员工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只有证明了这两个事实,进一步的举证责任才会发生倒置,即由单位来说明辞退的理由,并予以举证证明其合法性,如果不然,才会发生单位败诉的后果。

可以证明辞退事实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

1、书面的辞退通知书,这是最好的证据,但是上面一定要有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2、录音证据

万般无奈时,作为员工,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搜集证据

3、工作交接单

特别提醒:需要原件,而且最好有公章,且能够体现是被单位辞退了的信息。

举证责任三: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

尽到以上两个举证责任的前提后,单位如果无法完成自己的举证责任,将会被裁决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员工举证来证明补偿的年限(工作年限)以及补偿的基数,这里的补偿基数就是平均工资。

司法实践中,工作年限的主要证据有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单。补偿的基数一般有工资条、工资折子、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

劳动争议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争议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