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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路上摔伤骨折能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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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1.02 · 1266人看过
导读:员工上下班路上摔伤骨折不一定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算工伤。若只是单纯自己摔伤骨折,因不属于上述情况通常不算工伤。
员工上下班路上摔伤骨折能不能算工伤

上班路上劳累奔波,下班途中归心似箭,员工们在这两点一线的路程中也可能遭遇意外,比如不小心摔伤骨折。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大家心里都会犯嘀咕,这能不能算工伤呢?毕竟认定为工伤的话,后续的治疗费用、休养期间的权益等都有保障。但工伤认定可不是一件简单随意的事儿,它有严格的规定和流程,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一下员工上下班路上摔伤骨折到底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要注意两个关键条件,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二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只是自己不小心摔伤骨折,没有涉及到上述规定的事故类型,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比如小李在下班路上因为自己没注意路面情况,不小心绊了一跤导致骨折,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二、满足工伤认定的情形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路上是因为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而骨折,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小张在下班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导致腿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张负次要责任,这种情况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小张需要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

三、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当满足工伤认定情形时,员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四、举证和争议处理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举证和争议的情况。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比如,用人单位认为员工的受伤不属于工伤,而员工坚持认为属于工伤,双方产生争议,此时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解决。

工伤认定结束后,后续还会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一系列问题。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如果在这些过程中遇到问题,很容易让人一头雾水,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并且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的流程,提供专业的建议和帮助,让你在工伤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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