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受伤是件让人糟心的事儿。辛苦打拼,结果因为工伤影响生活和工作。当劳动者终于拿到工伤认定书,心里也许踏实了些,可又会琢磨,接下来能享受啥待遇呢。毕竟工伤可能导致身体伤痛、收入减少,后续治疗、康复也得花钱。拿到工伤认定书只是第一步,劳动者更关心的是之后能有什么实实在在的保障和福利。下面咱就来详细说说,工伤认定书到手后,劳动者到底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小李在工作中手部受伤,到指定医疗机构治疗,他拍X光片、拿药、住院等费用,只要符合上述标准,都能通过工伤保险报销。当然,治疗工伤要去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经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像小张因工伤腿部骨折,需要卧床休息几个月,这期间他所在单位就得按照他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每月按时给他发工资。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伤残待遇
如果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有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同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待遇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比如老陈工伤后导致身体残疾,经鉴定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他就能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当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生活护理费,保障他的日常生活能得到一定照顾。
工伤认定书到手后虽能享受上述待遇,但之后还可能有各种状况。比如随着时间推移,工伤复发需要再次治疗,医疗费、康复费该怎么处理;伤残等级会不会因为后续情况发生变化,待遇是否要重新调整;与单位在待遇支付上产生纠纷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让劳动者陷入新的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劳动者理清后续流程,为劳动者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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