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不少人每天都要经历上下班的通勤,在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遭遇交通事故。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能被认定为交通工伤。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很多员工和企业都会对企业需要承担哪些费用感到困惑。毕竟这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经济负担,搞清楚这其中的费用承担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
员工因交通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小李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被认定为工伤,他原本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的这几个月里,企业就需要每月按照5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例如小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的月工资是6000元,企业难以给他安排合适工作,那么企业每月就要给他发放6000×70%=4200元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小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当地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的本人工资,小王月工资4000元,那么企业就要支付他4000×5=20000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企业可以选择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请人护理。比如小赵在停工留薪期生活无法自理,企业没有派人护理,而是请了护工,每月支付护工费用3000元,这3000元就由企业承担。
交通工伤处理完企业承担费用的问题后,后续还可能会有一些状况出现。比如员工后续旧伤复发需要治疗,费用该如何处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放后,员工又对金额提出异议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大家妥善处理后续的问题,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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