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职工在工作时可能遭遇第三人侵权而受伤,拿了侵权人的赔偿后,不少人就会犯嘀咕,还能不能找工伤来赔,又能赔些啥呢。其实,这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的竞合问题。由于两种赔偿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很多情况下,职工不仅能获得侵权人的赔偿,还能在符合条件时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接下来就详细说说侵权赔偿后工伤还能继续赔的内容。
一、工伤医疗待遇的补充赔偿
一般来说,医疗费用不能重复赔偿。但如果侵权赔偿的医疗费用不足实际发生额,工伤保险可以补足差额部分。比如,小李在工作时被第三方车辆撞伤,第三方赔偿了部分医疗费用,但小李后续又有新的治疗费用支出,且之前的赔偿没覆盖这部分,那么工伤保险就会对这部分未赔偿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此外,像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也会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侵权赔偿中通常不会涵盖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这一块。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小张因工伤停工6个月,这6个月他所在单位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标准正常给他发放工资,这是侵权赔偿无法替代的工伤赔偿内容。
三、伤残津贴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还会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比如,小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就会按照规定支付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且如果他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还要按月发给他伤残津贴,这些都是在侵权赔偿之外,工伤给予的保障。
四、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例如小赵是十级伤残,他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这时他就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费用也是侵权赔偿中没有的,是工伤赔偿给予职工的额外保障。
在拿到侵权赔偿后,工伤赔偿能在很多方面进一步保障职工的权益。不过,之后可能会面临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繁琐、用人单位不配合等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影响到职工应得的赔偿。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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