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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可以不给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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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5 · 1443人看过
导读:自离不可以不给工资。员工自动离职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工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员工提供劳动,单位就有支付工资义务。若员工自离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依约定要求赔偿,赔偿可从工资扣除,每月不超当月工资20%,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标准支付。
自离可以不给工资吗

一、自离可以不给工资

自离不可以不给工资。员工自离,即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不过,若员工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自离后用人单位有权利扣发工资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因员工自离扣发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但如果员工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若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扣发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自离造成单位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自离若造成单位损失,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若未按此程序自离,给单位带来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损失一般涵盖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等。所以,劳动者离职应遵循法定程序,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当我们明确自离不可以不给工资这一要点后,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员工自离后,用人单位扣除工资来赔偿经济损失时,扣除的起始时间和具体流程如何操作。另外,若员工对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的数额有异议,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去解决。这些都是与自离工资问题紧密相关的拓展内容。如果你在自离工资、赔偿扣除等方面存在疑惑,想了解更多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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