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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能更换法人吗

时间:2025.05.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089人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期间法人可以更换。
1、更换法人没有影响,更换法人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程。
2、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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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律师

贵州秉尚(南明)律师事务所

邓伟,1980年生,律师,经济师,2004年毕业于贵州工业大学法学系法学专业,学士学位。2006年考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先后在工伤保险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能力建设处工作。2017年6月辞去公职,从事专职律师,现为贵州秉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一)擅长处理各类型劳动纠纷。尤其对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有较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参与《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参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主持组织专家开展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亲手经办超过8000多例工伤伤残省级再次鉴定,编写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疑难案例分析百余例。(二)对火灾事故调查,火灾复核、火灾赔偿有一定的研究。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担任多家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对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有较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参与《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参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主持组织专家开展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亲手经办超过8000多例工伤伤残省级再次鉴定,编写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疑难案例分析百余例。 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担任多家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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