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有三项一次性赔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
工伤评上
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按等级支付,如
一级伤残是27个月本人
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主动解约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各地自定。
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相同情形下,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也由各地确定。
这三项赔付保障了工伤职工多方面的经济需求。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职工,在工作中不幸遭遇工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治疗结束后,小朱考虑到身体状况,向公司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工伤保险赔付问题上,小朱与公司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公司则觉得部分费用不应由其承担。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小朱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应按规定支付27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小朱有权获得这两项赔付,公司应按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