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只是单纯拖欠
农民工4000元
工资,这属于
民事纠纷,一般不用坐牢。
不过,如果有人采用
转移财产、逃匿这类手段,来逃避支付
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并且涉及金额较大,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那就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能会面临坐牢的
刑罚。
至于“
数额较大”的标准,在各地司法实践里并不一样。
一般而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金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
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所以,要是只
拖欠4000元工资,又没有上述恶劣情况,是不构成
犯罪的。
但农民工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用着急,可以通过
劳动监察部门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
追讨自己应得的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等十余名农民工受雇于小胡。工程结束后,小胡拖欠小朱工资4000元,拖欠其余农民工数额不等。小朱等人多次索要,小胡以各种理由推脱,且未转移财产或逃匿。小朱等人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政府责令小胡支付工资,小胡仍未支付,小朱等人遂咨询能否让小胡坐牢并追回工资。
案情分析:1、一般单纯拖欠4000元工资属民事纠纷,通常无需坐牢。本案小胡拖欠小朱4000元,若不存在转移财产、逃匿等恶劣情形,仅这4000元不构成犯罪。
2、不过小胡拖欠十余名
农民工工资,需看累计数额是否达当地“数额较大”标准。若达到,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小朱等人可通过劳动监察、劳动
仲裁等途径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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