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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5.0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98人
律师解析:
单位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协商解除
单位提出并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过错:
单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条件等问题,劳动者解除合同
3.预告解除:
单位提前通知或多付一月工资后解除,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
4.经济性裁员
5.合同期满:
除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劳动者拒绝外的固定期限合同终止
6.单位终结:
单位破产、被吊销执照等原因终止合同。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多年,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提出以维持原待遇续订合同,但小朱觉得工作强度太大,不同意续订。单位认为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小朱则认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期满时,除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单位提出维持原待遇续订合同,小朱不同意续订,符合此情形。
2、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单位无需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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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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