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厂关闭不等于
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工厂关闭时,劳动合同并非自动解除。
依据法律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被依法宣告破产、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劳动合同才会终止。
2.工厂应履行的义务
工厂关闭时,用人单位要按照法定程序和
劳动者办理
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同时依法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定,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
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终止手续,也未支付补偿,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不会自动发生。
劳动者在面对工厂关闭等情况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工厂工作多年。近期工厂因
经营不善决定关闭,但未与小朱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认为工厂应依法处理,而工厂却觉得关闭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无需额外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厂关闭属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应终止,但并非自动解除,工厂需按法定程序与小朱办理终止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小朱在工厂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工厂未依法办理和支付,小朱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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