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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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劳动纠纷,请前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立案需提交仲裁申请书2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证据副本及目录2份,以及涉案企业的商业登记信息。5个工作日内立案,之后设证据搜集期限并赋予对方答辩权。安排庭审,努力促成和解。调解不成则依法裁决,60日内结案。不服裁决可起诉至法院。

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离职后有权追索。员工因未享受应有福利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企业须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补偿。保障员工权益是企业应尽义务,合规缴纳社保至关重要。

理论上,企业按最低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不符合法规。社保基数通常根据员工过去一年平均薪资或上月收入计算,薪资越高,基数越高。用人单位需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员工也需按比例缴纳。若单位未足额缴纳,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福利,员工有权要求赔偿。

企业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补齐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但并非三倍赔偿。补偿标准根据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一年按实际服务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月工资为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年度总收入除以12个月。

试用期内企业是否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