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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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文,用人单位应依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国家的具体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此,在试用期内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从理论上来讲,您所在的用人单位不能克扣或者拒绝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除非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给企业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在普遍情况之下,工资应当在员工正式离职当日即刻进行现场结算。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离职,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其薪资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合理期限内一次性结算。但由于各单位财务流程和内部制度不同,具体的薪资支付时间也会有所不同。总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尽快将薪资支付给劳动者。

试用期离职后工资结算的期限问题,一般得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与员工之间的具体协议。不过从法律角度说,主要是为了让劳动者能及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要是公司没明确规定,那劳动者有权要求在合理期限内结算工资,甚至当天结算也合理,这要求也应该得到尊重和支持。

试用期离职时,工资何时发,这得看公司规定和劳动合同咋写。一般来说,钱不会马上到账。不过,公司得在合理时间内把工资结算清楚,不能拖拖拉拉,也不能不给。要是公司故意拖着不发或者不给,那就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决定离职的,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在职期间的全部薪资。因为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实际劳动,就应该获得相应的薪资回报。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办事,按时、足额地给劳动者支付薪资,不能有任何拖延或克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