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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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欠款不还的债务人是某家公司的职员,而该公司负有为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之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有权对该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冻结、扣留、变卖等强制性措施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倘若该公司未能履行应尽的职责,司法机关可要求其积极协助执行,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当员工在正常上班期间突感身体不适时,其所在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主要取决于该情况是否被判定为工伤。若其确诊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将必须尽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原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际并未被续订,但该持有者仍然持续在原岗位上进行工作,便视为先前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以原有条件继续执行尚未结束的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用人企业提出需要重新续订劳动合同,或是仅针对未给予签订劳动合同时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等方面提出要求。

员工在职期间突发脑梗,单位无权强制要求其辞职。法律有规定,员工突发脑梗等疾病,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医疗期,若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新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面临无法正常入职的问题。要知道,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审判前的强制措施,并非定罪。如果单位因此拒绝员工返岗,这是不合理的。建议当事人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向其解释清楚取保候审与判刑的区别,并表达想要重返岗位的意愿,争取获得理解。如果沟通未果,当事人可以寻求劳动监督执法部门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