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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时管辖法院要怎样来确定

时间:2026.10.1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952人
律师解析:
拖欠工资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分两种情况。
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方面,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要是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就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里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是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进入诉讼程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就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受理的人民法院要把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所以,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要起诉时,可向对应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却拖欠其工资。小朱打算维权,公司注册地在A地,而他实际工作地在B地。小朱向B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公司却向A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之后小朱对仲裁结果不服,向B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则向A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引发管辖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里,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小朱实际工作地B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司注册地A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申请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即B地的仲裁委有管辖权。
2、进入诉讼程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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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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