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申请仲裁让用人单位补缴
社保,得留意
仲裁时效。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实际情况里,要是用人单位一直没给
劳动者交社保,劳动者在职时随时能通过
仲裁要求补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因为
劳动关系存续时,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社保费用有国家强制缴纳的性质,和劳动报酬类似,所以在职时主张补缴社保不受时效约束。
不过,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不然可能因超时效面临
败诉风险。
要注意,各地对社保补缴仲裁时效的具体适用和理解可能不同。实际操作要以当地规定和司法实践为准。要是遇到这类问题,可以先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多年,单位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保。小朱在职时未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后来小朱离职,离职两年后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单位则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职期间,因社保费用类似劳动报酬,劳动者随时可通过仲裁要求补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
2、但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本案中小朱离职两年后才申请仲裁,已超过仲裁时效,可能会因超过时效而面临败诉风险。同时各地对社保补缴仲裁时效具体适用和理解有差异,实际操作应以当地规定和司法实践为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