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地
农民工受伤,通常不用自己担责。个人
劳务关系里,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损,按双方过错担责。
2.若受雇于企业属
劳动关系,工作时因工作受伤算
工伤,由用人单位担责。
3.若单位没缴
工伤保险费,
工伤事故由单位支付待遇。
4.若农民工有重大过错,如违规操作,会按过错比例担责,但非
主要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在工地干活。在一次作业时,小朱因操作不慎受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应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而雇主觉得小朱存在操作失误,自身也有过错,不应由其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与雇主形成的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依据相关法律,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此次事故中,小朱操作不慎存在一定过错,雇主在现场管理等方面也可能存在疏忽,双方需按过错比例担责。
2、若小朱是受雇于企业,此次受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若企业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承担相应责任;若企业未依法缴纳,由企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不过,鉴于小朱自身有操作不慎的重大过错,可能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比例责任,但通常不是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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