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职三个月都没拿到
工资,
劳动者能依法获得
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没及时足额发工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让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支付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在职三个月,能拿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还能要求单位支付
拖欠的工资。工资得按月以货币形式发给劳动者,不能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要是
逾期不支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支付
赔偿金。
劳动者维权时,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是对
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
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三个月,单位一直未发放工资。小朱多次与单位协商,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小朱认为单位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小朱在职三个月,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小朱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小朱也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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