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
裁员后想
追讨加班费,得留意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要是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
劳动报酬起了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时效的限制。但劳动关系一旦终止,就必须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所以被裁员后追讨加班费,要在裁员、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去申请仲裁。
在
仲裁或者
打官司的时候,劳动者得自己证明
加班事实存在。要是劳动者能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着加班事实的
证据,而用人单位却不提供,那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劳动者平时要注意保留加班证据,像加班通知、考勤记录、
工资条这些,关键时刻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对追讨加班费还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被
公司裁员后,打算追讨在职期间的加班费。公司认为小朱的追讨已过时效,不应支付。小朱则觉得自己的诉求合理,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在被裁员后不久就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拖欠,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小朱在被裁员后不久就申请仲裁,未超过时效。
2、在仲裁中,小朱需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
举证责任。若小朱有证据证明公司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而公司不提供,公司将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小朱应保留好加班通知、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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