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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1.25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22人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部门责令支付仍不付,要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是应付金额50%到100%。
单纯因拖欠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给半月工资。
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地区三倍平均工资的,按三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

案情回顾:

小胡在某单位工作,单位长期拖欠其工资。小胡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后,该单位仍不支付。小胡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赔偿金和经济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需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单纯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等。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有相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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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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