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操作步骤: 一、、单位补缴近三个月
社会保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二、、补缴近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2011年7月(含)以后) (1)、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报盘并打印表格: 1《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 2《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 3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 (2)、《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 (3)、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 (4)、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证明; (5)、补缴期间及证明补缴基数的本单位财务记账的原始
工资表; (6)、外埠户籍员工补缴时需同时提供个人完税证明。 三、补缴2011年7月前社会保险 需要到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后到
社保中心口提交材料: 具体材料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 以上就是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的资料流程,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