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
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来逃避支付
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或者明明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当数额达到较大程度,并且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时,就有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在司法实践中,“
数额较大”的标准在各地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超过三个月的劳动报酬,并且数额在五千元到二万元之间,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不过,这并非绝对的标准,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当地的司法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