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
劳动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用人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且无须征得雇主的同意。
在
试用期间,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而在试用期结束后,则需要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到届满日期便可自由解约。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我们强烈推荐您保留书面通知函件的副本及相关证明,例如通过邮寄方式
递交辞职信并保存好签收记录,或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并保留发送记录。
如若用人单位以未获批准为理由,拒绝为您办理
离职手续、阻碍您离开岗位或
克扣工资等行为,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选择
申请劳动仲裁,以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