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则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此种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实际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即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此之中,所提及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水平。
然而,若劳动者自身存在严重过失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拒绝
支付经济补偿。
值得关注的是,如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履行续订义务,则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