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下,若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
双倍赔偿门槛,通常采用将
经济补偿标准乘以二的方式进行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依据是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金将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其经济补偿金则为半个月的工资。
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该单位已经工作了三年零七个月,且平均每月工资为八千元人民币,那么您可以获得四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总计为三万两千元人民币。
若您同时满足双倍赔偿的条件,那么您将得到六万四千元人民币的
赔偿款。
然而,具体的
赔偿金额仍需要根据您的个人实际情况,结合各种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