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署
劳动合同情况下的
劳动争议解决及
赔偿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在已实际雇佣员工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内仍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应该每个月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
其次,如果由于未
签署合同而导致员工被迫结束
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可能还需要额外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便按照一个月的
工资数额支付给员工;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述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等相关事实,将由员工负责提供充分
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