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业务迁移使员工原有的工作区域发生了巨大改变,而员工无法随公司搬迁至新址工作,那么他们是否能够主张得到适当的
经济赔偿呢?这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假如公司搬迁后的新办公地址距离员工原居住地过远,使得员工在履行
劳动合同时面临着实际性的困难,并且公司并没有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措施或者解决方案,那么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利选择解除与公司之间的
劳动关系,并有可能因此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具体而言,
经济补偿金将按照该员工在本公司所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会向其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只会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公司能够证明此次搬迁是出于合理的商业运营需求,并且已经采取了充分的补救措施以减轻对员工的影响,那么员工如果拒绝跟随公司搬迁到新的办公地点,可能就很难获得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