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制范围内,处于妊娠期的女性员工享有法律所特别赋予的保护措施,她们的雇主们通常不能够对其进行
裁员处理。
然而,如果雇主违反了这一规定并擅自解除了与该孕妇员工的
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就必须按照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向这位女员工支付
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它将根据
劳动者在当前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会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情况,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至于“
月工资”这个概念,它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中所获得的平均工资。
总的来说,如果您在怀孕期间遭到了裁员,您完全有权利要求上述的
赔偿。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相关的证明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