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在多层分包关系的环境中,当
农民工人身受到伤害时,通常应由具备进行劳动用工职能的发包人或
承包方承担
工伤保险责任。
倘若能够明确具体的
侵权行为责任人,如因其中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引发伤情,那么应当由该过失方承担起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
然而,责任的具体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各参与方之间的约定条款、实际的管理操作方式,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执行是否到位等诸多因素。
若是无法精确判断出
责任主体究竟为何者,那么受伤的农民工可以将包括所有参与转包环节的相关方都作为共同被告,交由法院依据事实真相与法律
法规来裁定责任份额的归属问题。
总而言之,维护农民工应有的合法权益,正是法律所致力于实现的重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