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首都北京,对于涉及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赔偿金计算事宜,我们通常会参考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若是有用人单位违反了该法律条款,则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同时,经济补偿亦是根据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进行确定的,每满一年即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
若工作时间长度超出六个月而未到达一年的话,将按照一年来计算;反之,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这个“月工资”,则特指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份内,劳动者所获得的平均
工资收入。
然而,这里还需注意的是,若是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者,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之数予以支付,且对于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法律也作出了明确限制,那就是不得超过十二年。